关于评选“希望工程圆梦行动”

发布日期:2007-10-0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为配合全国“希望工程圆梦行动”的顺利开展和实施,帮助我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经自治区团委批准,现在我校评选“希望工程圆梦行动”助学金。

一、  名额分配:全院共5名,资助标准另定。

二、受助要求:

“希望工程圆梦行动”受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、专科学生,必须坚持优中选优,困中选困,确保选择对象符合“圆梦行动”贫困大学生的选择标准(已享受“圆梦行动”或其它高额助学金的学生不在参评)。

三、评选时间:

各班于10月8日下午5点以前将申请书交于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年级主任处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数学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7年10月8日

 

上一条:关于办理2007~200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
下一条:2007级新生开展联谊晚会

Baidu
sogou